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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衍生证券市场监管原则是什么?证券市场政府监管机构的模式是什么?
发布日期: 2022-12-05 11:10:19 来源: 财报分析网

金融衍生证券市场监管原则是什么?

(一)以预防性为主的原则

百年的巴林银行因衍生证券交易而倒闭的事实,已经充分说明衍生证券市场的巨大风险。另外,金融机构的破产倒闭不是简单的局部问题,其可能引发一系列无法控制的连锁反应,酿成全面金融风潮,并且,对濒危金融机构的挽救,代价异常沉重,且效果难料。因此,各国对衍生证券市场监管都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巴塞尔委员会更极力倡导该原则,其近年来发布的资本充足率标准和一系列指南均体现了以预防为主的价值取向。

(二)系统性原则

衍生证券市场是由多种因素构成的一个有机统一体,对它的监管,除了要在监管重点、监管技术上体现出针对性和区别性之外,还应该从联系的高度进行系统性监督管理。该原则主要有以下三方面涵义:

监管内容上的系统性。所有的市场参与主体都应纳入监管范围。在衍生证券市场上,任何参与者所发生的风险均可能导致整个金融体系的不稳定,监管所有的参与主体十分必要。监管所有类型的风险。金融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国家风险、信誉风险等。尽管在金融衍生市场中,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是最主要的风险,但其它风险类型仍然存在。另外,随着金融工程技术的发展,可以把一种风险经过一定的设计转化为另一种风险,比如互换和信用衍生证券就可以将市场风险转化为信用风险或者相反,这就使得衍生证券市场中风险类型的界线模糊,彼此难辨。因此,进行全面的风险监管是唯一的选择。

监管体制上的系统性。监管方式大体上可分为外部监管、自律监管和内部监管三种。所谓系统性,就是要求这三种监管方式共同协调地在衍生证券监管中发挥作用。外部监管是监管当局从外部施加的强制性管理。自律监管和内部监管则从激励的角度出发,强调自觉遵守规定。适当地组合运用这三种监管方式,能够形成一个有效的衍生证券市场监管体制。

监管层面上的国际合作性。衍生证券市场国际化发展势头迅猛,这使得传统的一国内部的监管难以适应市场发展要求,巴林银行和住友*社的风险事故就反映了全球化市场监管中的复杂性和相互关联性,各国必须进行合作才能改变监管资源不足的现状并有效地监管金融衍生市场,以防止风险由一国(或地区)传导至另一国(或地区),引发区域性或全球性金融风险。国际合作监管主要体现在监管手段内容的统一化和标准化、监管信息共享以及联手干预等方面。巴塞尔委员会、国际证券监管组织联合会和三十国集团等国际性机构组织制定一系列标准和准则,以及各国签署监管备忘录、合作宣言、双边协议等,均是国际合作监管的重要方式。

证券市场政府监管机构的模式是什么?

1.政府集中监管模式。

这种模式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由政府专门设立主管部门对证券发行、交易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与管理的一种证券监管模式。这种模式的最大特点是: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参与和干预证券市场的活动,国家设置有一个或多个专门的政府机关作为证券主管机构,由其代表国家对证券市场依法行使全面的管理职权。美国是采用政府集中监管模式的典型代表。美国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是一个以美国联邦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SEC)为核心,以若干证券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商协会为基础的双层次的监管组织体系。美国联邦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直属于美国总统,兼有立法、执法和准司法权,独立行使对证券市场的全面监管职权;证券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商协会则通过自律性规则的落实来行使辅助监管权。采用这种体制的国家除美国外,还有日本、韩国、以色列、菲律宾、埃及、巴西、新加坡、香港、台湾等大多数国家或地区。我国的证券市场监管也基本采用这种模式。

证券集中监管模式,以行政监管为主,自律监管为辅,强调全国统一的立法,建立有一套全国统一的行政监管机制。其优点主要有三个方面:(1)立法、执法全国统一,促使证券行为有法可依,提高了证券市场监管的权威性;(2)能公正、公平、高效、严格地发挥其监管作用,有利于协调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提高了监管效率,降低了监管的成本;(3)监管机构与被监管对象分别独立,监管机构及其人员超脱于被监管利益之外,有利于保证监管的公正性,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此外,国家设立专门、统一的政府监管机构,方便了对外交流和国际合作。

这种监管模式在实际执行中也存在一些弊端:(1)证券法规的制定者和监管者超脱于市场,从而使得市场监管可能脱离实际,造成监管效率下降。(2)对市场发生的意外情况反应比较迟缓,可能处理不够及时;(3)监管机构的权利与监管范围非常广泛,权力相对集中,有可能导致监管权力的滥用和监管机构的膨胀。

2.自律型监管模式。

自律型监管模式,是指国家不设置独立的政府主管部门,而由非政府监管机构和证券业自律组织主要依照自我监管规则,对证券市场予以监督管理的一种证券监管机制。英国是自律型监管模式的典型代表。爱尔兰、挪威、瑞典以及原英联邦国家受这种模式影响较大。英国证券市场的管理几乎完全是由证券商协会、证券交易所协会等自律机构负责完成,政府对证券交易所及其会员采取放任政策。英国自律型监管模式的形成,与英国历史上的伦敦证券交易所拥有严格的交易规则和高水准的专业性证券商队伍,以及长期执行一套严格的注册制度与公开说明书制度,能够实施有效的自律管理是分不开的。

标签: 金融衍生证券市场 监管原则 监管模式 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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