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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朋股份(002328):董事会换届选举
发布日期: 2023-06-15 16:58:50 来源: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6月2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23年6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宋琳先生、沈晓青先生、徐继坤先生、李文君先生、赵刚先生、周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黄永进先生、王怀刚先生、程博先生3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认知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交易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反馈意见。

上述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分别、逐项表决。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中没有职工代表,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总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可卸任。

特此公告。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5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宋琳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长江商学院EMBA。于2006年起进入新朋股份工作,历任上海新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

宋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5,060,000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2、沈晓青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裁。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2009年起加入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通讯事业部总经理、市场部总监等职务。

沈晓青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21,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3、徐继坤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裁。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工程师。2006年9月加入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模具厂厂长、冲压厂厂长、精密机械事业部总经理、制造总监、新朋金属总经理等职务。

徐继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7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4、李文君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8年加入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过董事会秘书、投资总监等职务。

李文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17,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5、赵刚先生,现任公司经济运行部副总监兼上海新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1997年加入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赵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6、周阳先生,现任公司财务部经理。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具有保荐代表人资格。2018年1月至2021年9月就职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历任业务副总监、高级业务副总监,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就职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任高级业务副总裁,2022年10月至2023年1月就职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高级业务副总裁,2023年2月加入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周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7、黄永进先生,现任上海勘察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研究生学历,土木工程硕士。

兼任上海顺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长凯岩土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三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黄永进先生自2015年8月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黄永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8、王怀刚先生,现任上海金仕维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王怀刚先生自2018年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王怀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9、程博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级会计师,研究生学历,会计学博士。现任南京审计大学专任教师,研究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才。兼任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电科微波通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程博先生自2012年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程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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