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微企网
天天最新:厦门哪家燃气经营企业信用好?2023年第一季度评价结果揭晓
发布日期: 2023-05-11 08:03:15 来源: 厦门日报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吴海奎)燃气安全连着千家万户,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日,市市政园林局、市燃气中心通过本报向社会公布我市7家瓶装燃气经营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信用评价结果,通过 “晾晒比”,督促企业遵规守法、诚信经营,持续落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用气环境。同时,该评价结果可作为市民和商家在选择供气企业时的参考。

信用综合评价等级分为A,B,C三个等级。A:表示信用优秀;B:表示信用良好;C:表示信用较差。瓶装燃气经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按照得分排序情况,排名前2位的企业评价等级为A级,排名后2位的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等级为C级,其余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B级。


(相关资料图)

从2023年第一季度信用评价结果来看,7家企业的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均超过1000分,整体较2022年第四季度有较大提升。根据得分排序情况,厦门集顺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和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厦门中油鹭航油气有限公司、厦门杏泰液化气有限公司、厦门金裕盛燃气有限公司信用评价等级为B级;厦门华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和厦门同气燃气有限公司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

厦门市燃气经营企业

2023年第一季度信用评价结果

厦门市燃气经营企业

2023年第一季度信用评价良好行为及加分情况

1.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林后供应站:

2023年1月19日,被湖里区燃气中心表彰为“2022年度湖里区先进供应站点”,良好行为档次为C1区级表彰,加分值为40分。

2.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殿前燃气供应站:

2023年1月19日,被湖里区燃气中心表彰为“2022年度湖里区先进供应站点”,良好行为档次为C1区级表彰,加分值为40分。

3.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2023年1月31日,被海沧区燃气安全监管协调小组办公室通报表扬其按时完成合格报警装置安装工作,良好行为档次为C1区级表彰,加分值为40分。

4.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公司在思明区首届“建功高颜值 市政争先锋”暨燃气安全大比武比赛中取得第一名,2023年3月27日,被思明区燃气中心通报表彰,良好行为档次为C1区级表彰,加分值为40分。

5.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集美供应站:

2023年3月,被集美区市政园林局表彰为“2022年度优秀供应站”,良好行为档次为C1区级表彰,加分值为40分。

6.厦门集顺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小东山供应站:

2023年1月19日,被湖里区燃气中心表彰为“2022年度湖里区先进供应站点”,良好行为档次为C1区级表彰,加分值为40分。

7.厦门集顺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

公司在应急演练考评中“救援体系建设”指标取得优异成绩,2023年1月10日,被集美区燃气中心通报表扬,良好行为档次为C1区级表彰,加分值为40分。

8.厦门集顺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

2023年1月31日,被海沧区燃气安全监管协调小组办公室通报表扬其按时完成合格报警装置安装工作,良好行为档次为C1区级表彰,加分值为40分。

9.厦门集顺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鑫海供应站:

2023年3月,被集美区市政园林局表彰为“2022年度优秀供应站”,良好行为档次为C1区级表彰,加分值为40分。

10.厦门集顺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立营供应站:

2023年3月,被集美区市政园林局表彰为“2022年度优秀供应站”,良好行为档次为C1区级表彰,加分值为40分。

11.厦门中油鹭航油气有限公司:

公司在应急演练考评中“救援体系建设”指标取得优异成绩,2023年1月10日,被集美区燃气中心通报表扬,良好行为档次为C1区级表彰,加分值为40分。

12.厦门中油鹭航油气有限公司:

2023年1月31日,被海沧区燃气安全监管协调小组办公室通报表扬其按时完成合格报警装置安装工作,良好行为档次为C1区级表彰,加分值为40分。

13.厦门中油鹭航油气有限公司:

公司在思明区首届“建功高颜值 市政争先锋”暨燃气安全大比武比赛中取得第二名,2023年3月27日,被思明区燃气中心通报表彰,良好行为档次为C1区级表彰,加分值为40分。

14.厦门中油鹭航油气有限公司顶许供应站:

2023年3月,被集美区市政园林局表彰为“2022年度优秀供应站”,良好行为档次为C1区级表彰,加分值为40分。

15.厦门中油鹭航油气有限公司徐厝供应站:

2023年1月,被湖里区湖里街道安委办表彰“优秀供气企业”,良好行为档次为C1区级表彰,加分值为40分。

16.厦门市同气燃气有限公司:

2022年度,公司积极响应市、区疫情防控部署要求,保障居民的用气需求,2023年1月16日,被同安区市政园林局通报表扬,良好行为档次为C1区级表彰,加分值为40分。

17.厦门市杏泰液化气有限公司瑶山供应站:

2023年3月,被集美区市政园林局表彰为“2022年度优秀供应站”,良好行为档次为C1区级表彰,加分值为40分。

18.厦门市杏泰液化气有限公司:

2023年1月,公司被同安区应急管理局评为“2022年度先进单位”,良好行为档次为C1区级表彰,加分值为40分。

19.厦门华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纺织西路供应站:

2023年3月,被集美区市政园林局表彰为“2022年度优秀供应站”,良好行为档次为C1区级表彰,加分值为40分。

20.厦门华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1月31日,被海沧区燃气安全监管协调小组办公室通报表扬其按时完成合格报警装置安装工作,良好行为档次为C1区级表彰,加分值为40分。

21.厦门金裕盛燃气有限公司:

2022年度,公司积极响应市、区疫情防控部署要求,保障居民的用气需求,2023年1月16日,被同安区市政园林局通报表扬,良好行为档次为C1区级表彰,加分值为40分。

22.厦门金裕盛燃气有限公司:

2023年1月31日,被海沧区燃气安全监管协调小组办公室通报表扬其按时完成合格报警装置安装工作,良好行为档次为C1区级表彰,加分值为40分。

厦门市燃气经营企业

2023年第一季度瓶装燃气经营企业信用信息

1. 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公司钢瓶流转数据与实际不符,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园林局《不良行为认定书》(2023007号)。

2. 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公司无故缺席燃气安全生产会议,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园林局《不良行为认定书》(2023008号)。

3. 厦门市杏泰液化气有限公司:

公司对用户安全用气宣传工作落实不到位,扣分值为20分,依据厦门市集美区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3001号)。

4. 厦门金裕盛燃气有限公司:

2023年2月3日,在湖里区吕厝路与江头西路交叉路口发现,公司员工使用危化车向用户配送瓶装燃气实瓶时,现场未佩戴工牌,不良行为档次为P1,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厦城执法[2023]71号)。

5.厦门金裕盛燃气有限公司:

公司向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软管接头无过流切断安全装置减压阀的居民用户开户供气,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园林局《不良行为认定书》(2023002号)。

6. 厦门金裕盛燃气有限公司:

公司向未安装符合厦门市选型要求浓度报警器的餐饮用户供气,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园林局《不良行为认定书》(2023004号)。

7. 厦门市同气燃气有限公司:

公司向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软管接头无过流切断安全装置的减压阀的居民用户开户供气;开户安检未测漏;未在实际用气环境开户安检。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园林局《不良行为认定书》(2023001号)。

8. 厦门市同气燃气有限公司:

公司向餐饮用户超量供气;向存在双火源重大隐患的用户供气;向未安装符合厦门市选型要求浓度报警器的餐饮用户供气,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园林局《不良行为认定书》(2023003号)。

9. 厦门市同气燃气有限公司:

公司存在给已撤气的高层建筑居民用户供气的行为,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3004号)。

10.厦门中油鹭航油气有限公司:

公司送气工在穆厝社驾驶电动自行车拉载3瓶瓶装液化气钢瓶,存在超载的违规行为,扣分值为20分,依据厦门市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3001号)。

11. 厦门中油鹭航油气有限公司:

公司送气工在安定路驾驶电动自行车拉载3瓶瓶装液化气钢瓶,存在超载的违规行为,扣分值为20分,依据厦门市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3002号)。

12. 厦门中油鹭航油气有限公司:

在抽查公司禾山供应站时,通过视频监控发现站点存在使用非国标电动自行车、钢瓶超载的违规行为,扣分值为20分,依据厦门市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3003号)。

13.厦门中油鹭航油气有限公司:

公司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用户供气(餐饮用户未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的不良行为,不良行为档次为P4,扣分值为40分,依据思明区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思燃认定字[2023]001号)。

14. 厦门中油鹭航油气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日,在灌口镇坑内社555号检查时发现公司人员存在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行为,不良行为档次为P4,扣分值为40分,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闽厦直属交执(2023)罚字第594号]。

15. 厦门华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在侨英街道日常巡查中发现违规送气行为,经查实,公司相关人员存在无证送气的行为,不良行为档次为P4,扣分值为40分,依据厦门市集美区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3002号)。

16. 厦门华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向未安装符合厦门市选型要求浓度报警器的餐饮用户供气,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园林局《不良行为认定书》(2023005号)。

17.厦门集顺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

公司向餐饮用户超量供气;向软管三通,使用非金属管、带表减压阀的用户供气,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同安区市政园林局《不良行为认定书》(2023006号)。

标签:

资讯播报
精彩推送